研究会动态
为确保合肥市2020年(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大赛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竞赛的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举办合肥市2020年(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120号)要求,现就2020年(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大赛比赛规程公布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初赛时间:
1.初赛时间:2020年9月25日前为初赛选拔阶段。各有关单位可在积极宣传、精心准备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
2.初赛地点:各有关单位规定地点。
(二)决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至2020年9月25日下午五点报名截止。
2.报名材料:《选手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4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竞赛报名工种)以及相关经历证明。
3.参赛费用:200元/人。
4.报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路与青年路交口东北角同安街道城管办楼下一楼门面房。
5.联系方式:0551--64660143。
6.联系人:张玲玲 15855511292(微信同号)
(三)决赛时间与地点
1.决赛时间:10月中下旬,具体待定
2.决赛地点: 待定
3.赛程安排:
项 目 |
日 期 |
时 间 |
理论考试 |
10月 日 |
17:00-19:00 |
开幕式 |
10月 日 |
8:30-9:00 |
实操竞赛 |
10月 日 |
9:20-12:30 |
13:20-17:10 |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的参赛对象: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人员)及以上或者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筛选后推荐,报名参加决赛。
三、考试规则
决赛规则:决赛以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单项测试满分为100分,理论占总分30%,实操占70%,以其计算总成绩进行排名。上下午实操考试,晚上理论考试,一天结束,理论考试分A、B两套试卷,开考前,由竞赛组委会随机抽取一套为正式决赛试题。
命题范围: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本次大赛以茶艺师三级和二级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命题范围。
命题比例结构:结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知识面的比例,试题可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及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构成,其比例可为3:4:2:1。
试题份量:根据当前技术工人特点,试题不易过难,同时也要避免出偏题和怪题。试题应结合当前生产岗位的实际技能要求,体现参赛选手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等综合素质。比赛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
(一)实操考试
1、参赛形式:本次竞赛只设个人赛一种形式。个人赛以展示茶的色、香、味、形最佳品质为目的,用艺术的手法表现茶的冲泡过程,强调技能的发挥。自创茶艺技能背景音乐统一用U 盘播放,不设现场伴奏。个人赛要求个人独立完成(包括演示、讲解等),不设副泡。
2、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与表演的方式:技能操作按百分制打分,含规定茶艺技能、自创茶艺技能两项内容,其中规定茶艺技能占总成绩的50%、自创茶艺技能占总成绩的50%。
规定茶艺技能:绿茶、红茶、乌龙茶的冲泡三种抽取一种,时间不少于5 分钟,不超过15 分钟;
自创茶艺技能:题材、沏泡茶叶种类不限,但必须含有茶叶。比赛时间不少于10 分钟,不超过15 分钟。
3、规定茶艺技能操作要求:
绿茶规定茶艺为玻璃杯泡扁形绿茶技法;
红茶规定茶艺为盖碗泡条索形工夫红茶技法;
乌龙茶规定茶艺为双杯泡颗粒形轻发酵乌龙茶技法。
绿茶规定茶艺竞技步骤:备具—端盘上场—布具—赏茶—润杯—置茶—浸润泡—摇香—冲泡—奉茶—收具—端盘退场
红茶规定茶艺竞技步骤:备具—端盘上场—布具—赏茶—温盖碗—置茶—冲泡—温盅及品茗杯—分茶—奉茶—收具—端盘退场
乌龙茶规定茶艺竞技步骤:备具—端盘上场—布具—赏茶—温壶—置茶—冲泡—温盅、品茗杯及闻香杯—分茶—奉茶—收具—端盘退场
赛前 5 分钟自行备具、备水(不计入比赛时间内),比赛统一茶样、统一器具、统一音乐(《琵琶语》古筝曲)。比赛服装建议体现茶文化。
4、自创茶艺竞技要求:参赛选手自创茶艺,包括设定主题、茶席,并将解说、沏泡演示融入其中。背景音乐、茶具、茶叶、服装、桌布等有关参赛用品选手赛前自备。
5、技能比赛要求、项目及分值:
茶艺竞赛要求:强调的是用科学的方法,充分展示茶的色、香、味、形,同时要求展示的过程优美,做到茶美、器美、水美、仪态美、动作美、礼仪美、意境美,融入廉、美、和、敬的中国茶德思想。要求结果(茶汤)与过程(演示)完美结合,让品赏者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双重享受。
茶艺竞赛技能操作主要评比项目:(详见附件一、二)
规定茶艺技能操作:满分100 分,占竞赛操作技能总分的50%。
自创茶艺技能操作:满分100 分,占竞赛操作技能总分的50%。
6、实操技能比赛方式:采用抽签确定先后顺序入场。
(二)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用统一闭卷考试形式,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参赛选手书面答卷方式进行。规则如下:
1.单人单座,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参赛选手于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任意更换座位。参赛选手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监考人员在赛前15分钟,对参赛人员进行检录并向参赛选手宣读《考场规则》。逐一检查参赛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核对姓名、照片和座位号。
2.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答题应使用蓝、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除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参赛准考证号外,不得在试卷任何位置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不得更换字体、字色和不同型号的书写笔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如经发现,试卷按零分处理。
3.考试时只准使用书写笔和竞赛指定的其他应考工具。考前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复习资料、自备草稿纸等考试时不准使用的物品,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要求放置。对夹带考试禁用物品考试的,取消其参赛资格,试卷作零分处理。
4.若遇试卷印刷、装订、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题意、作答方法等问题。
5.理论考试到结束时间,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并将考卷、草稿纸翻放在座位上,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
6.答题在答题卡(卷)中进行答题。
四、评分方法
(一)评分方式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现场裁判和竞赛组委会负责。
2.比赛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表》和《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评分表》(规定茶艺技能)与(自创茶艺技能)所评定的成绩组成。
3.试卷评分和实操评分
(1)试卷成绩由协办单位专人负责评分;
(2)实操现场评委评分,专人收集评分;
(3)本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在竞赛组委会。
4.保密守则
(1)试卷密封、试卷评分和实操评分表由协办单位技术评判组统一阅卷与计分,最后进行汇总。
(2)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竞赛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二)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实操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五、奖励办法
(一)获奖选手
1.各工种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第一名,二等奖为第二、三名,三等奖为第四至六名。
本工种前六名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给予物质奖励,其中一等奖为2000元,二等奖为1500元,三等奖为1000元。
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得二等奖的选手,向市总工会申报“合肥市金牌职工”称号。本次技能竞赛活动前已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获得一等奖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合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获得一等奖的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合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获得一至三等奖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报请上级部门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设技师等级的除外)。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的参赛选手,可按规定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设高级工等级的除外)。上述技师和高级工证书的办理均按照最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许可和认定政策执行。
六、赛场规则
1.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2.监考人员、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相关证件,着装整齐。监考人员和评判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不准闲谈、大声喧哗或离开工作岗位。
3.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对于作弊的参赛选手,监考人员应立即终止该选手参赛,令其退场,并在《考场记录表》中如实记录。
4.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应将所有试卷按照规定装订后连同《考场记录表》一并装订封袋。严禁任何人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有发现,立即追回。
5.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监考人员规则》,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将给予责任追究。
6.除监考人员、现场裁判和赛务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七、注意事项
1.正式比赛前一天,各参赛单位领队和参赛队员到竞赛场地熟悉竞赛场地及环境,了解比赛规则。
2.各参赛单位领队应于实操竞赛前30分钟参加实操竞赛参赛选手顺序抽签。
3.竞赛期间,参赛工作人员、裁判、领队、参赛选手凭证进入竞赛现场,无证人员不得进入。
4.参赛选手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除指定吸烟区外,严禁在竞赛现场吸烟。
6.严禁参赛人员在非比赛区域随意走动、拍照。
7.如遇到其它安全方面问题,可联系组委会工作人员。
八、纪律处罚规定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做如下处罚规定:
1.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或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经赛项执委会核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成绩计零分。
(1)不按规定填写姓名、编号或在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2)在赛场内有偷看、暗示、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3)在赛场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
(4)在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后,仍强行操作。
(5)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比赛秩序,影响比赛过程,情节恶劣。
(6)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不听劝告者。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4.承办单位应制订保密制度和纪律,对所有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采取保密管理措施。对违反工作守则的人员,经赛项执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或取消其任职资格。
5.对违反比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代表队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予以取消比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确保竞赛结果公正公平,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自行停止比赛的,按弃权处理。
十、竞赛监督
竞赛监督由主办单位有关监督部门负责。
十一、附件
附件一: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评分表(规定茶艺技能)
附件二: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评分表(自创茶艺技能)
附件一:
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评分表
(规定茶艺技能)
参赛选手编号: 总得分:
项目 |
操作要求 |
标准分 |
应扣分 |
实得分 |
茶汤质量 |
茶的色、香、味、形,茶汤适量,温度适宜,汤色透亮均匀,滋味鲜醇爽口,香高持久,叶底完美,符合所泡茶类要求。 |
30 |
|
|
茶艺演示 |
动作连绵、轻柔、圆和,程序设计合理,全过程完整流畅。 |
40 |
|
|
礼仪、仪容仪表 |
仪表自然端庄,发型服饰与所沏茶类相配,泡茶手势与奉茶姿态自然优雅 |
15 |
|
|
茶席布置 |
选择器具合理,席面空间布置合理、美观,色彩协调,符合操作要求。 |
10 |
|
|
完成時間 |
不少于5 分钟,不超过15 分钟。 |
5 |
|
|
评委签名 |
|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茶艺师评分表
(自创茶艺技能)
参赛选手编号: 总得分:
项目 |
操作要求 |
标准分 |
应扣分 |
实得分 |
创新 |
主题立意新颖,有原创性;意境高雅、深远;形式新颖;茶席布置、茶具配置有创意。 |
20 |
|
|
茶汤质量 |
茶汤温度适宜,茶量、水量适中,茶汤色、香、味俱佳,要求最充分表达茶的质量。 |
25 |
|
|
茶艺演示 |
行茶动作连绵、协调并有创新,编程科学合理,过程完整流畅。 |
35 |
|
|
礼仪、仪容仪表 |
妆容、服饰与主题切合,站姿、坐姿、行姿端庄大方,礼仪规范。 |
5 |
|
|
文本与 解说 |
文本阐释突出茶艺设计主题,能引导和启发观众对茶艺的理解,给人以美的享受。解说词有创意,讲解清晰。 |
10 |
|
|
完成時間 |
不少于5 分钟,不超过15 分钟。 |
5 |
|
|
评委签名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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